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赞同,现公开招聘MPA教育中心研究生教务秘书1人、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1人。具体需要如下:
1、职位性质及管理
1.聘用职位性质为劳务派遣职位,不是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且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职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2.学院审议通过的拟聘职员,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资面谈。
2、职位职责
MPA教育中心研究生教务秘书
1.研究生秘书平时教务管理工作。
2.教学水平监控。
3.教学档案的采集、立卷及管理等有关工作。
4.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1.研究生秘书平时教务管理工作。
2.教学水平监控。
3.教学档案的采集、立卷及管理等有关工作。
4.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3、面试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4.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诚实诚信。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6.具备较好的组织管理、交流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7.能熟练用计算机互联网及办公软件。
8.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好的心理素质。
4、招聘程序
1.请面试者通过邮件的方法提交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劳务派遣职位面试职员登记表及面试材料,报名不区别职位。
2.面试者须在现场认证之前到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3.学院组成人高考核小组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入门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考核不区别职位,依据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4.拟录用职员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于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为政法学院劳务派遣职位职员。如因试用不合格或因个人舍弃等缘由致使职位空缺,不再另行组织招聘工作,按面试综合排名顺次递补。
5.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9日。
5、联系方法
联系人:岳志凯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办公室
原标题:政法学院劳务派遣职位招聘启事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劳务派遣职位面试职员登记表.docx
政法学院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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